1 總 則 1.0. 1為了加強北京市住宅項目質量保修管理,維護住宅所有權人與建設單位的合法權 益,明確住宅工程質量保修范圍、保修期限和保修要求,制定本規程。 1.0. 2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依法建設的住宅項目。 1.0. 3北京市住宅項目工程質量保修管理除執行本規程外,尚應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有 關法律法規、標準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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